分宜縣在2008年勞動保障執法年審中,通過聯手有關部門和年審、依法徵繳等方式,共追繳社會保險費80余萬元。
在年審工作中,分宜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大隊把各類用人單位必須依法與職工“簽約參保”作為年審合格的前提條件,圍繞“五險合一、一票徵繳”年審重點,聯手社會保險費徵繳部門,對應參保而未參保的單位,進行專項社會保險監察,嚴格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處理。對應參保未參保欠費的單位,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勞動保障責令改正決定書》,對拒不整改的用人單位依法進行處理。全縣共對78戶(其中行政事業單位25戶)用人單位進行了實地審查,責令10多家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繳納社會保險費共80余萬元,對11戶違法用人單位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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